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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价格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9 17:30:04  来源:国际快递价格表  作者:kang  浏览次数:165
核心提示:国际快递价格表-亚马逊货代系统 寄样品这种情况很正常,客人在未收到样品前,会经常催你寄样,待收到后又长时间不理你,大致有以

国际快递价格表-亚马逊货代系统

寄样品这种情况很正常,客人在未收到样品前,会经常催你寄样,待收到后又长时间不理你,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贸易商,他不是最终用户,他要提供给他的客户,此样板是寄给最终客户试用的或作展览用的:要定期跟催客户。

2、在收到样品之用,客户或许对质量,款式感到不满意,使他不再理你,

3、样品属于哪一类,如纺织品,可能有测试或成份检查等,电器则有相关的认证等,这需要一段过程。

4、此仅是想收集样品,已经找到了更好的替代品或将您的样品放入他们的档案做收集资料,找借口搪塞,无任何希望。

5、可能样品是比较满意的,但相关条件令人不满。

碰到这样的事,则要有耐心,能有订单则最好,若没有,也很正常。

要努力去跟催客人的情况,以求好的效果。如果本次不成功并不意味没有希望,经常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和沟通。您要做好您的潜在客户资料档案。

经过充分调查和分析后,决定要向此潜在客户寄送样品时,可取方法如下:

1、对于初次交往的客户

1)制定公司的样品政策(硬性的)。任何客户都收取快递费用或者样品费用。但是许诺将来客人下定单时,从货款总值中扣除掉这笔费用。

2)email或fax贵司的发票给客户请求确认,要准时、正确、完整的交出样品及其相关资料。

3)收到客户确认或电汇后,安排快递。

4)及时告知客户快递信息便于对方做准备及清关。

2、对于老客户,我想根据贵司的需要而灵活决定是否该收取。

寄样的确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确定自己的处理原则:

第一,要求对方承担运费,特别是快件!

第二,要求对方提供传真或EMAIL,而不仅仅是一个电话,以便有据可查。

第三,价值不菲或数量较大时,要求对方付一半样品费。长期客户除外!

第四,在发样后定期与其联系,以确认对方对样品质量或外观或结构的要求!

某些值得借鉴的回复

1)如果样品较少,价格低廉的话。

:我司真诚希望与贵司做成生意,愿意免费提供样品,但请客户谅解,由于报价已经很优惠,请与我司共同承担一些负担,提供帐号,运费到付。

2)如果样品比较大,比较贵。

:由于太多客户来索要样品又一点音信都没有,工厂一听到寄样品,就没有多大信心而不大愿意寄样品。所以,请客人谅解,先汇样品费过来,运费到付。如果没有帐号,就汇样品费连同运费。

3)如果对第二种情况,客户提出只提供帐号,运费到付,即使样品较贵也要我们免费提供的话。我会建议他:先付样品费和运费,到有正式定单下的时候,再从定单金额中扣除原来的样品费。

这样一说,通常真正的商人是不会有讨价余地而会接受的。

在未寄样品前尽量与客户多接触联系,比如确认一下地址,寄出时给他传真邮递底单,跟踪该邮件反馈E-mail给他,内容精筒,加深客户对我们的印象。

其次:尽可能多了解该司实力和业务范围,可通过其它客户去了解他!同时也让该客户知道你在他的地盘上有你认识的朋友,加强感情!

再次:经常与该客户联络,一有新产品就马上推荐给他,希望他能支持你的业务,你给他好价格,希望能下个试单,数量由他来定!

如果他有新产品我们可以帮他开发!

要求到付,提供样品说明我们做生意的诚意,而对方承担样品运费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客人是否真正有做生意的诚意。

向国外邮寄样品,如样品本身不很昂贵的话,基本上费用是花在邮寄费上。

因此坚持邮费由客户支付,样品免费提供,双方都承担一定的费用,对双方对有一个约束。

最好呢,在寄出样品时,先向快递公司打听运费,通知客人将以到付的方式寄样品,费用约多少,这样让客人心里就有个底。也可以考虑各付一半吧。

对于小客/新客,建议向客人说明我们很乐意随时免费推荐最新潮的产品款式,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和生意。

但我们又面临负担大数目快递费用的困扰。如果客人愿意为我们分担快递费的话(例如提供到付账号),将是对我们工作极大的支持。这样我可以多推荐一些有新意的样品给客人。

当然,为帮助客人节约快递费,我们推荐新东西给客人都会从实用性考虑,在寄出之前都会通知客人(照片给客人看),客人看过确定需要后才寄出。

国际快递价格表-相关快递信息(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有关法定要求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第二章 备案内容与程序

  第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不予出口。  第七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以下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  (三)企业生产条件(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关键加工环节等信息、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基本情况;  (四)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基本情况;  (五)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六)其他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第八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之日起5日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为便利企业出口,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分支机构受理备案申请并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第九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符合性情况进行文件审核。  需要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在30日内完成。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的,延长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从事评审的人员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或者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一)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的;  (二)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  (三)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  (四)根据出口食品风险程度和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  国家认监委制定、调整并公布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范围。  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确认,有效的第三方认证等符合性评定结果可以被采用。  第十一条 评审组应当在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评审工作5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提交直属检验检疫机构。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符合备案要求的,颁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名录报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统一汇总公布,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十二条 《备案证明》有效期为4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备案证明》有效期的,应当至少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延续备案申请。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提出延续备案申请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复查,经复查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换发《备案证明》。  第十三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编号规则对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编号管理。  第十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搬迁、新建或者改建生产车间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重新办理相关备案事项。

第三章 备案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认监委对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依法对辖区内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  第十七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出口食品风险程度,制定相应备案监管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确定对不同类型产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报国家认监委。  对仅通过文件审核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结合出口食品的抽检情况,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八条 出口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及出口食品生产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档案,及时汇总信息并纳入企业信誉记录,审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将有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情况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通报。  第二十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因分析和整改计划。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注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一)《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经复查不符合延续备案要求的;  (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2年内未出口食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使用《备案证明》,并予以公布:  (一)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存在隐患,不能确保其产品安全卫生的;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的产品因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的;  (三)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时发现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  (四)不能持续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  (五)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变更或者重新备案事项的。  第二十三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撤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一)出口食品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二)不能持续符合我国食品有关法定要求和进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证明》的;  (四)向检验检疫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五)出租、出借、转让、倒卖、涂改《备案证明》的;  (六)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的;  (七)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用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的。  因前款第(三)项行为被撤销《备案证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因其他行为被撤销《备案证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第二十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国家认监委和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国外卫生注册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备案证明》,依据我国和进口国有关要求,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对外推荐。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第二十八条 供港澳食品、边境小额和互市贸易出口食品,国家质检总局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4月19日公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际快递价格表-相关快递信息(2)

下面介绍一下亚马逊货代的整体业务结构,其中,智能家居平台AmazonEcho和生活服务生态系统Alexa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先来回顾一下前文提到的内容。Alexa是引入了AI的声音识别系统。亚马逊将Alexa公开给第三方开发者(亚马逊FBA头程公司之外使用Alexa的企业与个人),亚马逊希望借此形成一个能够涵盖全部生活服务的生态系统。现在,除了AmazonEcho,Alexa已经被搭载到了各种各样的家用电器上。

2017年年初,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举办的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上,搭载了Alexa的IoT产品超过了700款。而且,不仅仅是家用电器,在汽车、户外、安保等各种场景下都能见到与Alexa相融合的产品。AmazonEcho是一款搭载了Alexa的人工智能音箱。不过,它不仅仅是一款家用电器,亚马逊货代对它的终极定位是智能家居平台。使用者只需对着它讲话,就可以快速播放音乐,收听新闻、比赛结果、天气预报等信息的语音播报。

另外,它还可以识别并响应包括向亚马逊网站下单、操控家电、叫外卖、约出租车、预约餐厅等在内的总数量超过25000种的扩展指令(Skill)。前文提到了“生态系统”和“平台”这两个关键词,这两个词的意义有相似之处。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在此简要说明一下两者的差异之处。生态系统是指将平台作为核心与基础,把在此基础上实现的各项业务结合而成的一个整体。这个词可以用来描述整个产业结构。例如,亚马逊货代正在通过Alexa将众多从外部聚合的商品、服务和内容等整合为一个巨大的生态系统。而且,这一生态系统的覆盖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智能家居领域,已经触及AWS所服务的大量企业客户,甚至正在向智能汽车领域延伸。可以说,所谓的“Alexa经济圈”正在形成。

亚马逊与提供商品、服务和内容的诸多企业相互依存,彼此之间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亚马逊正在利用协同效应、自律管理和连锁反应不断扩大这一经济圈的覆盖范围。那么,为什么亚马逊希望构建这样的生态系统和平台呢?这是因为,只要与诸多企业合作并构建庞大的商业网络,就可以持续将竞争对手甩在身后。而且,用户数量越多,亚马逊货代就越能收集到海量的数据(大数据)。同时,如果能在同一个场景提供多种服务,亚马逊就可以高效地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也就是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加入生态系统和平合的企业与个人越多,协同效应就会越强大,加入者所获得的便利和优惠也会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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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快递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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