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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国际快递运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26 05:31:12  来源:联邦国际快递运费  作者:luo  浏览次数:284
核心提示:联邦国际快递运费-欧盟运输协议进口清关流程 1、确认订单.合同.发货日期 确认订单——确认货物价格,货量。 确认合同——确认好

联邦国际快递运费-欧盟运输协议

进口清关流程

1、确认订单.合同.发货日期

确认订单——确认货物价格,货量。

确认合同——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最终发货量,货物价格,最晚出运船期。

2、通知国内代理,联系货代

通知国内代理,联系国内货代准备清关单证。清关单证:B/L,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检证书,包装声明等(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3、清关流程

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 M B/L船东提单)

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所需单证请见本板块精华贴)

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1、一次放行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4、运输

运输前需注意是否商检局开具动卫检查验联系凭条。如有动卫检查验,则需提前半个工作日预约。动卫检查验必需去查,逃检所产生的 费用是RMB2-5万之间或暂停其单位报检资格。车队需在港区排提货计划,如:港区计划,理货,放箱计划等。一般情况是提前1个工作日 排计划。

5、入库.分销

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安排仓储、分销出运。将税单送到税务局抵扣增值税。进口海关监管货物则在其监管期限内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则需向海关再次申报。

基本程序

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联邦国际快递运费-相关快递信息(1)

跨境贸易电商对仓储物流变革

今年,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多地建了跨境电商园区与平台。面对海淘一族的迅速兴起,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巨大商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新增长点,同时,也倒逼出口企业对物流、仓储等配套的改革。

移动端销量大幅增长

在外贸行业,女装向来是竞争激烈的“红海”,加之近几年国内外贸形势的趋缓和国际市场需求的萎缩,女装的出口一度遭遇寒冬。但是在这样的逆境中,东莞市妙索服饰有限公司(MIUSOL)却借助移动购物的潮流,走出了一条自己的女装外贸之路。

根据eBay提供的数据,这家2012年在eBay上线的女装外贸企业,2013年实现了全年500万美元的销售额,且这一增长势头延续到了2014年,今年一季度,MIUSOL美国市场销售额增幅达100%,澳大利亚市场销售额上涨300%。其中2013年,来自移动端的销量占据MIUSOL总销量的40%。据东莞市妙索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裴志广介绍,进入2014年,这一占比还在不断提高。

对于移动端增长迅猛的原因,裴志广告诉记者,服装属于eBay时尚分类,在移动购物消费者习惯里占比比较大。“移动端客户具有鲜明的特点,他们更注重个性化,只有完全符合他们偏好的产品才能赢得他们的忠诚度。”对此,裴志广的团队积极跟踪海外社交网站的热门女装话题,从中发掘潜在的流行趋势。

在谈到跨境电商的竞争力,裴志广认为主要还是中国制造的价格优势:“比如美国服装商,他们销售的产品大部分来自中国,中间要经过几层中间商,而我们通过eBay等平台,加上适当的利润直接送到客户手中,省去了中间商的费用。”

海外仓储配送节省时间

2013年之前,业界将跨境电商称作“海淘+代购”。这个时期主要以代购产品通过国际平邮寄回国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内外信息越来越透明,代购者无法继续利用信息不对称赚取高额差价。

2014年3月,海关总署发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问题通知》正式确立了跨境电商发展方向,相关行业标准、准入标准、监管保障将迅速完善,在货源与渠道纳入国家监管之后,跨境电商的竞争将转移到物流供应链的解决方案上。

对于裴志广的公司来说,2011年前,所有销售的产品均从国内通过邮政小包和国际快递公司发货,这种方式发货到收货的周期太长,而物流配送的效率是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的重要因素,因此2011年开始,裴志广选择海外仓储模式配送商品。

据裴志广介绍,其公司定期批量发货到海外仓储,客户下订单之后,再从海外仓储通过当地的快递公司发货到客户手中,节省了时间成本。“尽管海外仓储的费用和此前通过邮政小包的费用差不多,但海外仓储的优势在于消费者是本土化购物,购物体验非常好。”裴志广的公司目前在美国有自己的海外仓储,在英国和其他公司合作,在德国由第三方服务商提供海外仓储。

政策扶持跨境电商发展

裴志广告诉记者,近两年来,感觉跨境电商发展非常迅速,由于传统外贸最近几年的衰落,大批工厂订单下降,工厂谋求新出路,跨境电商的优势更明显。“之前做国内电商的一部分企业,因为国内淘宝一家独大,导致生存环境不好,后来转到跨境电商做得还是不错的。”裴志广说。商务部2013年发布数据显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1万亿元人民币,占进出口总值的12.1%,比2008年提高了7.5%。

如今,政策的支持更让跨境电商如虎添翼。今年以来,广州、深圳、哈尔滨、长春等地先后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北京、安徽、福建、浙江金华、江苏苏州、山东青岛、广东东莞等地纷纷建设跨境电商园区与平台。据媒体报道,上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最快有望下月上线,这意味着,中小型外贸电商通过该平台,不仅保障了出口物流的时效,还能解决出口退税的难题,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以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未来的发展,裴志广说,要主动吸引消费者,而不是被动等待。这意味着卖家需要根据消费者的购买记录、浏览习惯等数据,主动推出有针对性的定制服务以促进销售。“跨境电商未来一定是从以前的规模化过渡到定制化服务。”裴志广说。

为了做到定制化服务,裴志广认为公司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ERP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而市场上的第三方软件不具备这种功能,因此正在寻求技术人员解决这一问题。

联邦国际快递运费-相关快递信息(2)

2010年12月15日欧盟与约且签署了欧盟一地中海空运运输协议。2013年1月10日第一次联合委员会召开。协议开放了各自的航空运输市场,将约旦融入到“共同航空区”。约旦将把其立法与欧盟协调,并在跨境空运的安全、安保、环境、空管、竞争和社会事务方面实施欧盟的立法规定。

协议使得欧盟的航空公司和约旦的航空空运公司可以在双方之间任意点之间飞行,并可以在对方设立分公司,取消了价格、航线和运力的限制。具体内容主要有:

(1)航权。约旦的航空公司有权在欧盟一成员国内部两点之间运送(国内航权),欧盟航空公司也可以在约旦境内任意两点运送和上下旅客和货物。欧盟航空公司可以经停一个或者以上的欧洲地中海国家、ECAA国家以及冰岛、挪威、瑞士等,前往约旦的一个或者以上的点约旦航空公司可以经停一个或者以上的欧洲地中海国家、ECAA国家以及冰岛、挪威、瑞士等,前往欧盟的一个或者以上的点(第5航权、第8航权)。上述航权的始发点或者目的地点应在欧盟或者约旦。任意一方航空公司可以双向或者单向运营,合并航班号,任意组合中间点与缔约方境内的点,减少中间点,可在任意点在不同航空器之间中转旅客,在任意点具有分程权,通过对方境内运送过站旅客,不考虑始发地的合并运输。各方航空公司可以与第三方航空公司在本协议规定的航线之外进行代码共享,只要不涉及第5航权。

(2)航空公司指定。航空公司指定标准为在指定方有主营业务地

(3)投资政策。约旦应允许欧盟国民多数拥有和实际控制约且的航空公司,在联合委员会确认的情况下(依21条(10)),应有互惠安排。

(4)从事商务活动。内容和ECAA协议基本一致。增加了有关航班时刻分配的内容。缔约方境内机场的航班时刻分配应独立、透明非歧视进行,应平等对待所有航空公司。一方可以要求联合委员会开会讨论有关航班时刻分配的问题。

(5)价格。自由确定,不需要提交备案。

(6)运力。航空公司根据商业需要自行确定运力和航班频率。任何一方不得限制运输量、频率或者服务的间隔、机型或者运输类型,除非出于海关、技术、运行、环境、健康保护的理由。

(7)统计信息合作、规制合作、设立联合委员会、保障措施。基本上与ECAA协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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