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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 次日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9 05:40:56  来源:国际快递 次日达  作者:yu  浏览次数:252
核心提示:国际快递 次日达-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说起快递,人们最看重的可能就是它的快捷和安全。而有时却会出现这样的尴尬:不是这家快递公

国际快递 次日达-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

说起快递,人们最看重的可能就是它的快捷和安全。而有时却会出现这样的尴尬:不是这家快递公司没有按时将邮件送达,就是那家公司递送的包裹出现了破损,再加上无休无止地“扯皮”。对于经常需要快递邮件或包裹的人来说,该选哪家公司为自己“特快专递”成了头疼的事,不少人打了无数个电话却依然举棋难定。消费者无疑对快递市场缺少了一份信赖,这背后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原因?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的《邮政法》后,又将会给快递市场带来些什么新变化?本报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和‘快递’说理谁有那精力”

“我寄出的巧克力怎么说没就没有了?”前不久,家住我市西郊的小杨选择了一家民营快递公司,给在太原的朋友寄去了一盒价值上百元的巧克力。本来按照约定,巧克力应该在寄出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收到。可这盒巧克力在路上“跑”了足足十多天却硬是没有到达太原。小杨是为了朋友的生日特意寄去的,而朋友的生日早就过了,礼物却始终不见踪影。随后,小杨向西安的这家快递公司查询,可快递公司却告知要小杨向太原的分公司查询。于是,在给两家公司打了多个电话后,小杨只好作罢。她说:“和快递公司理论,我们哪有那样的精力和时间,还是算了吧。只好以后不再用这家快递公司寄送东西了。”

不用曾经丢失过自己邮件的快递公司,其它家的就能让人放心吗?如今打个电话,民营快递公司的业务员就能上门服务,价格也是比去邮局寄送东西便宜很多。可交出去的邮件真正能上路吗?和小杨一样,记者身边不少朋友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闹心事。在面对这样的状况时,只要不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一些人或许连查询电话都懒得多打,因为这只会给自己招来更多的麻烦。

来自省邮政管理局的数据显示,二季度邮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45件,其中有效申诉28件,占总申诉量的62.2%。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普遍服务问题4件,快递服务问题24件。申诉反映的热点问题是对快递企业服务态度不满,主要集中在对投递环节服务质量的申诉。

“黑快递”竟用邮件垫枕头

“寄往二环以外地区的邮件,嫌远不去投送;被处理的邮件就直接用来垫了枕头。”这是本报曾经报道过的一家“黑”快递公司的真实场景。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不规范的快递公司,才致使消费者对整个快递行业的信誉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疑问。

陕西省快递行业协会的闫世平秘书长介绍,目前全省邮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快递公司共有68家,分支机构200多家,其中非邮政企业的有57家,分支机构140多家。在登记备案的68家快递公司中,民营快递公司有41家,占去了“半壁江山”。西安作为我省商业活动最发达的城市,全省约60%以上的快递公司都设在西安。在这些正规快递公司“瓜分”这一市场的同时,一些没有任何手续的“黑”快递也在悄悄进行着自己的业务,试图分得“一杯羹”。

闫秘书长描述了一些“黑”快递公司的状况:两三个人随便租间房,放一台电脑,买上几辆自行车,再临时找一些民工送件。他们既不到邮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有的甚至都不去工商部门注册。在经营手段上,“黑”快递公司则采用挂羊头卖狗肉的办法倒买倒卖快件。冒用邮政企业或其他民营快递企业的名义,使用他们公司的业务封套和业务单式,四处上门揽收快件。然后从中挑出自己能赚钱的业务,做不了的再卖给其他快递公司,甚至自行处理掉邮件。就在今年上半年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对西安快递市场进行的突击检查中,仍发现我市15家未在邮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快递公司违规经营快递业务。

快递行业中的“跑单帮”现象也给市场的混乱埋下了隐患。有的人不属于任何快递企业,却整天打着某快递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处去揽收快件,然后看哪家快递公司给的钱多,就把快件交给哪家。这样以来,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邮件到底是被业务员送到了哪家快递公司。而快递企业面单管理不善,也给“跑单帮”人员了可趁之机。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在查件中就曾发现,有些“跑单帮”的业务员用的是邮局的袋子,贴的却是其他快递公司的面单,而大部分快递企业的面单他们都有。致使快件丢失、掉包、内件短缺一类的案件时有发生,并最终导致消费者查询索赔难。

准入门槛太低导致市场混乱

“快递行业的门槛较低,甚至可以说没有门槛。”闫世平秘书长介绍说,目前,成立快递公司首先要在工商部门注册,按照《公司法》规定,快递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另外经营者也可以办理个体经营执照开展快递业务,注册资本没有下限。工商注册后,根据去年7月12日国家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即可,但该条款中对备案中应具备的公司规模、人员数量等条件都无明确要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虽然对快递服务组织的服务、资质、最低人数、营业场所、投诉处理等都有具体规定,但这一行业规定对快递公司并无法律上的强制性。

另据闫秘书长分析,由于快递市场的准入门槛太低,导致行业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在竞争激烈的快递市场上,价格是大家竞争的主要手段。一些加盟快递公司多实行承包区体制,管理松散,问题较多。这些价格的操控大部分在业务员和承包区手中,随意性很大,并无定价标准。从调查发现,快递企业的对外报价首重每公斤从8元到44元不等,而实际操作中是6元到24元,价格差异很大。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价格恶性竞争的局面,其结果便是企业尽量压缩成本,导致服务缩水。另外,快递从业者素质不一引发的风险也被转嫁到了顾客身上。一些业务员私拆倒卖邮件的问题时有发生,不仅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损害,也给“跑单帮”创造了市场空间。

新法实施将使行业逐步规范

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取得许可就必须具备多项条件,涉及企业法人条件、注册资本金、服务质量管理、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方面。其中,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据闫秘书长介绍,在准入门槛抬高的情况下,一些不规范的快递公司由于无法取得资质,将无法继续在市场上生存,这无疑会有利于保障快递业的良性发展,并对规范快递行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都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省快递行业协会也将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引导企业形成价格自律机制,坚决制止低价格恶意竞争行为的发生;形成共识严格管理,杜绝承包区倒买倒卖邮件;加强企业的面单和用品、用具管理;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等,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准入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另外,快递协会还将充分发挥协会网站的作用,结合逐步推行的快递业务员持证上岗办法实施,尝试推广业务员真伪网上查询办法。

但同时,闫秘书长还说:“要彻底根除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外,还需要快递企业内部加强自律和调整,规范行业行为,这样企业的发展才能长久,消费者也会越来越多地给予信赖和关注。”

国际快递 次日达-相关快递信息(1)

体制内的竞争体现在交通部与外贸部之间的竞争。从部门职能上看,交通部主管运输业务,外贸部主管对外贸易业务,在对外贸易运输上二者之间应该是互补、协作关系,但实质上,它们在业务上还存在交叉,正因此相互竞争自然存在。这种竞争现象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指示中央贸易部和交通部组建中国海外跨境运输公司,统一掌握海外货运计划和办理对外租船等事宜,公司由两部共同领导,即行政工作由交通部领导,业务工作由贸易部领导。

中国海外跨境运输公司成为对外贸易部直属的一个公司,从而结束两部双重领导的关系。1955年,对外贸易部对外贸运输机构进行机构调整,重新组建成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和中国租船公司,统一掌握海外货运计划和办理对外租船等事宜,这一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到改革开放时期。计划经济时期,交通部和外贸部建立船货平衡会制度解决对外贸易的海洋运输问题,通常由两个部门每月召开船、货平衡会,按计划分配运输货载。

大体上,交通部管船,外贸部管货,但是由于外贸部兼有对外租船业务,事实上也管船,这就出现业务交叉。在派船时选择交通部管辖的国轮抑或是外贸部租用外轮?外贸部租用的外轮是由本部门代理抑或是由交通部的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代理?两个部门会出现意见分歧。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个内部矛盾较为容易化解,但改革开放以后,交通部所辖的中国远洋跨境运输公司和外贸部所辖的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都改制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业务量的大小与自身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这时昔日的内部矛盾演变成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只不过两家公司都是体制内的国企而已。随着对外贸易的扩大,船、货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部和外贸部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但由于两公司一个管船、一个管货;一是承运人,一是托运人。二者性质不同,权利和义务各异,在经营指导思想上差距较大,以致未能合并。1984年11月3日,国务院同意中国远洋跨境运输公司和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有业务交叉,即二者可以同时经营船与货,因此,二者在船与货上都存在竞争,中国远洋跨境运输公司积极发展货物代理业务,打破外贸部门对货源的垄断制约;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则大力开展船舶代理业务,打破交通部门对船舶的垄断制约。

1985年4月4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颁布了《关于中远、外运两公司业务交叉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到中国口岸的外轮,其代理业务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办理;属于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的自营船29艘,以及该公司合营的挂五星红旗的船舶36艘,共65艘,由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自行代理,试行一年。在此时,中国远洋跨境运输公司和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的竞争还受到国家的限制。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远洋跨境运输公司和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全面竞争时代的到来。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因过多租用外轮而引起交通部的不满,1989年11月20日致函当时的外经贸部,谴责其不支持国轮,损害国家利益。交通部认为国轮处于船多货少状态,我方派船的货物,特别是高运价货物,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未完全按国务院要求交国轮装运,甚至在一些国轮经营的班轮航线上轮位利用还不到50%,又用大量外汇租外轮插进来与国轮争货。以上海到西北欧的班轮航线为例,国轮舱位利用仅24.3%,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又租用三艘外轮(每艘每天租费一点五万多美元)与国轮争货,使国轮班轮舱位利用降为15.3%,将近85%的舱位被浪费。

竞争机制的引入打破体制内的平静,激起体制内企业间的激烈竞争,这对于中国海运经济的发展无疑起到促进作用。例如,船舶代理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的主业,它在市场占据主体地位,但是,反观中国对外贸易跨境运输公司,它在船舶代理上属于后起之秀,尽管绝对量比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小得多,其增长速度却相当快,从1986年到1988年增长了137%。

国际快递 次日达-相关快递信息(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 海关编号:

出口口岸

备案号

出口日期

申报日期

经营单位

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名称

提运单号

发货单位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结汇方式

许可证号

运抵国(地区)

指运港

境内货源地

批准文号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杂费

合同协议号

件数

包装种类

毛重(公斤)

净重(公斤)

集装箱号

随附单据

生产厂家

标记唛码及备注

项号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最终目的国(地区) 单价 总价 币制 征免

税费征收情况

录入员 录入单位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签章)

电话: 填制日期:

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

 

审单 审价

 

报关员

单位地址:

邮编:

 

征税 统计

 

查验 放行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报关员代表报关人向海关申报的主要单证。按照(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制报关单是报关员的基本功。本章主要介绍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进出境报关单(证)的类型、填制规范及常见填制差错等内容。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报关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由海关总署规定统一格式和填制规范,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制并向海关提交的申报货物状况的法律文书,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进出口、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编制海关统计以及处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

  根据贸易性质和海关监管的要求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外商投资企业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等不同类别。上述各种不同类别的报关单,有的采用不同的颜色,有的在报关单右上角加盖贸易性质的图章等方法加以区别,但报关单的各项申报栏目基本上是相同的。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进口付汇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

  根据(海关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两种形式,即“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般情况下,申报人应当同时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且确保两者申报内容一致。在特定条件下,海关可以免除申报人同时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义务,批准申报人单独采用纸质报关单或者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业联和留存联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人应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填写报关单各项栏目。一般情况下,应同时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将成为报关人员配合海关查验、缴纳税费以及提取或装运货物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编制海关统计以及处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填写规定完全一致,且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的内容和填写也应当完全一致。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

  <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以下简称<进口付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以下简称<出口收汇证明联))是海关签发的证明货物已实际进口或出口的证明文件,是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及核销手续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或出口收汇核销的货物,进出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放行货物或结关以后,向海关申领(进口付汇证明联)或(出口收汇证明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按海关监管方式分为3类:一是可以对外售付汇

  的;二是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三是不得对外售付汇的。海关对第三类海关监管方式的货物,不予签发(进口付汇证明联)。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核销联

  (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海关核销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海关核销联))(以下简称(加I贸易海关核销联))是指口岸海关签发的证明货物已申报进口或出口的证明文件,是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的重要凭证。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或其他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海关经审单、验放后,签发<加工贸易海关核销联)交申报人,凭以在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

  (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以下简称(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签发的证明货物已实际出口的证明文件,是国家税务机构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手续的重要凭证之一。

  1,对可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实际离境,海关收到“清洁舱单”,办理结关手续后,向海关申领<出口退税证明联)。

  2.对不属于出口退税范围的,如来料加工、捐赠出口货物等,海关不予签发(出口退税证明联)。

  二、其他进出境报关单(证)

  其他进出境报关单(证)指除了(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的报关单格式以外的,专用于特定区域、特定货物和物品、特定运输方式的进出境报关单(证)。它们的性质和作用等同于上述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目前,中国海关有以下各种进出境报关单(证):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过境货物报关单、进境快件报关单、出境快件报关单、暂准进口单证册(ATA单证册)、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等。

  (一)保税区货物备案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以下简称<保税区备案清单)),是由海关总署规定统一格式,由保税区企业或其代理人填制,并向保税区海 关提交的申请货物进出保税区的法律文书,是海关依法对出、入保税区货物审单、查验、核销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通知)规定,(保税区备案清单)适用于保税区从境外进口的货物,包括加工贸易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保税区运往境外的出口货物。对保税区与国内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区内工作人员自用的应税物品,仍然应当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办理报关<保税区备案清单)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填制格式与内容也基本与报关单相同。

  (二)出口加工区货物备案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以下简称(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是由海关总署规定统一格式,由出口加工区企业或其代理人填制,井向出口加工区海关提交的申请货物运入或运离出口加工区的法律文书,是海关依法对出入出口加工区货物审核、查验、核销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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